第九章 更甚了解-《狐仙之我不是大反派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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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“那骨鞭是我父母留下来的,他们说这骨鞭是用龙骨制成的,我弟弟那还有一副同等材料制成的幽冥爪。这两把武器十分坚固,遇到一般的法器都能抗衡或斩断。”

    “这世间还有龙?”

    “这我倒是没见过,只是父母听这样说的”

    “哎~有你这样厉害的父母多好啊!哪像我入了仙门都因灵根资质太差被淘汰了,在凡人帮派唐门也没待下去,和南骊国的一个皇亲国戚打架,无奈被送回了家中。”

    “你为何会与皇族打架?”

    “还不是因为南骊国皇帝的小舅子裴贤胜欺人太甚,有一日我去邺城的醉仙楼听戏,那狗杂碎一来便要包场,硬是把我活生生的拖了出去。我气不过,就给了他一记毒针,他毒性发作后嘴巴肿成了大红肠,当时他那表情我现在都记忆犹新,笑得我是人仰马翻。最后炎叔得罪不起他家,只能把我送回天元城了。”

    “别说!有时你这些唐门的小玩意,制人还挺管用的。”

    “啊~”

    打着哈欠的方存志说道:“穆兄我有些困了!你也早点休息吧!明天我带你和小玉去城中逛逛。”

    方存志侧转身后不久,颇有节奏感的喊声就响起了。

    同样翻过身的常安,透过窗看着空中的朗月,只觉这一路走来有良多苦楚,只奈家仇未报,了恨仍遥遥无期。

    ......

    翌日,三人醒来,方存志带着常安二人到唐府客厅吃了早食。

    随后,他又带着二人来到大街上闲逛。

    邺城共四十八坊,一百零九条街,比不上天元城的几百坊,上千条街。

    但这里货商品类齐全,娱乐产业也很发达,南来北往的商人带着奇巧玩意在这里交易,仰仗着天机阙的庇护,这里也常常有修仙界的灵物出售,不可谓不叫做南域之“小江南”。

    三人走在街上,各种叫卖声此起彼伏。

    有卖胭脂水粉的、有卖绫罗绸缎的、有卖金石玉器的、有卖“狗不理包子”的等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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